频道这件事,我已经盘算许久了,一直可以追溯到去年的夏天。就我个人的判断而言,大多数Blogger还是很希望自己的日志看的人多多益善。Blogbus所谓“体验 记录 分享”中,分享应该是作为一个Blogger的重要目的。增加Blogger的访问量,相信是符合广大Blogger们利益的。
Blogbus之前并没有太好的内容聚合页面。有一个排行,基本是纯技术自动生成,貌似也不太有趣。我们的确需要一个概念更时髦界面更友好内容更完善的频道页面。有人说:这就是内容聚合页。不过,还是叫频道罢。毕竟,在中国,明白什么是频道的人,应该比明白什么是内容聚合页的人来得多。
没有用beta字样。打google之后,已经有太多的网站把自己打上了beta的标签,彰显自己不断完善的决心。不过,我以为,这个决心不是做给别人看的,而是下给自己的。我们当然会不断向前。正如今天我们的频道建设主技术人员所惊讶的一样:还没有正式上线,我已经开始考虑改版。
没有用纯技术手段。用技术生成的聚合页面,我以为是没有价值的。百度的百度新闻价值何在呢?这个世界,我始终坚信人的智慧超过机器的智慧,不然我们都可以名正言顺地被电脑统治了。我公开地并且很自豪地告诉所有的人:我们这个频道上所有内容,是编辑手工挑选的。老土吗?不,用计算机写出来的什么诗,这也叫诗?如果非要说老土和主观,那我们就老土和主观好了。
没有内容堆砌。每个频道的主页面上主信息只有10条。旁边附加10条所谓热门日志。就这些。比不上别人一个频道上数百条信息记录的庞大。我们一如既往地走着bus简洁的风格。我们记录生活,但无需堆砌体验。体验这两个字,庞杂了,就不再是体验了。每条能够进入频道的信息,都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有意愿点开阅读的人都愿意点一支烟泡杯咖啡慢慢体验这篇日志。这是我的愿望。
用广告来增加收入。这没什么好奇怪的。虽然我个人不是很喜欢广告,但Blogbus是一个商业网站,不是NGO。不过,广告会努力让它变得有品位一些,变得不那么讨人嫌一些。
用开放的心态接受优秀的日志。频道提供用户推荐日志的接口。比如你觉得自己的日志很想让别人分享并足以进入这个频道的话,尽管推荐。请注意:你的日志无需一定在BlogBus上。我们接受存放于其它BSP上的日志。
用tag来组织频道项下的栏目。事实上,频道下并没有栏目,只有每篇日志的我们给它赋予的新tag。当然可以把tag视为栏目,也可以把tag视为文章的关键字。tag这个玩意儿,大有禅的味道,说不清道不明,但只要你能明白就好。至于你怎么明白的,虾有虾路,蟹有蟹道,随便罢!
这个频道,已经很有电子杂志的味道了。但是,我需要预告的是,bus的电子杂志,会更“风尚”一些。频道,还是频道。
11月1日,BlogBus频道上线...
YOYO对于我推荐的“再质疑‘第四媒介说’”有点质疑,质疑文字如下:
首先,作者把媒介和媒体混为一谈;其次,我想问如果网络不是第四媒体,那为什么有些网站在紧锣密鼓的申请记者证呢;当然网络的确不是象电视拉广播拉报纸类的媒体,但是当网络称为媒体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也许我们本来对媒体的定义就需要更改呢?网络是环境?
关于媒介和媒体,英文里一个词:media。原文作者本意就是质疑the forth media。我觉得大约把全文里的媒介统统换成媒体,也无不妥之处。其实原作者相当小心,在文中只出现过一次媒体的字样:会议强调要完善这个网站,并充分发挥这种新兴媒体的作用。其它地方,统统一概称为媒介。
从实际应用来看,在中文语境中,媒介更多较之以媒体来得宽泛一些。比如我们可以说空气是人和人语音传播的一种媒介,这种说法更多地侧重于介质。而大众媒体,则比较微观化,指的是某种特定的媒体形式。我们通常把人民日报视为一个大众媒体。但似乎不会说:人民日报是一个大众媒介。这样说,十分之拗口。从量词使用上来看,也有这种倾向:大众媒介用“种”,大众媒体用“个”。
总的说来,我不认为作者在媒介和媒体上混为一谈。因为从头到尾,他并没有涉及到是大众媒介但不是大众媒体的东西。还是那句话,在那篇文章中,任何一个地方,进行媒介和媒体的互换,都是成立的。
但大众媒介、大众媒体的确是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哪怕它们的英文名字都是mass media。这种细微的差异,我一直有所感觉,但始终无法用语言来表示。我的浸会同学中,有一个吉霄雯同学,学习成绩甚好。在网上切磋讨论后,我有了一些新的心得,与阅者一起分享。
在英文当中,还有一个词,Legitimacy。这个词十分之古怪,很难翻译。从字面解释看,叫合法性。但这个合法性并非中文语境中的合法性之意。我也不晓得如何翻译为好。我的老师把它译成认受性。因为这位老教授是台湾人,这个“认受性”我看着十分别扭,怀疑是来自台湾的称谓。我自以为还是“认同性”比较好。也就是说,一个大众媒体,是需要legitimacy的:据有广泛认同的,才是大众媒体。这种认同可能来自官方授权、合法成立或者就是简单的大多数民众认可。而作为一种大众媒介,貌似不必。
大众媒介及大众媒体在legitmacy上出现了差异。举个例子。比如说blog。这个玩意儿无论如何都可以视其为一种大众媒介。这么多人在用和在读的一种介质。但我觉得不能算是什么大众媒体。blog?blog是什么?It Talks是一个blog,但It Talks的legitimacy远远没有达到作为一个大众媒体的程度。BlogBus?BlogBus只是一个Blog的托管服务商,算哪门子大众媒体呢?
有点纯粹学术意义上的咬文嚼字了,不爱看的人,切勿责怪。包涵则个。
至于网络媒体申请记者证什么的,不知道yoyo同学从何处得知?中国网站,除了三大门户,只有传统媒体的衍生网站才具备新闻发布权(门户也只有转载权)。一般的网站,想申请记者证?门都没有啊!
最近一期南方周末上的头版头条是这样一篇文章:“铿锵玫瑰”为何处境凄惨。我找了一会儿,在网上没找到原文,也就算了。反正大意就是那些女子足球运动员们处境凄惨,退役了找不到工作,等等等等,诸如此类。
我这个人是个不太爱运动的人,对大多数体育运动都没什么爱好。唯一可以说还算是爱好的便是篮球。中学时代比较痴迷,到了大学乃至毕业后也搁在一旁了。是故,体育台是我绝对不会看的电视频道之一。
我觉得时下很多人并没有搞清楚,或者说,不排除有人故意混淆,竞技体育和健康运动的差别。每天跑跑步,活动活动手脚,当然对身体有好处。但如果上升到竞技体育,对身体就绝对没有好处。过去我曾经有过一个同事,是当年的蝶泳运动员,到达过国内顶尖运动员的水平。可现在呢?老了,光那个腰,就是一个大毛病。蝶泳特别需要腰力,平时弄两下,可能有助于身体健康。但到了她这种以此为职业的地步,我丝毫看不出来对她的身体有何帮助。
本来竞技体育就是一个娱乐产业。有人看,自然就有人愿意赞助,就成为一种需要遵守商业规则的游戏。说得不好听一点,很多竞技体育,和古罗马角斗士我看没什么差别。如果没人看,自然就没人愿意出钱赞助,死活要搞这项运动,不晓得是什么心理。
中华文明古国,的确历史悠久,地大物博。中国人痛心于诺大一个13亿人口的国家,怎么就挑不出11个人来踢球?其实大可不必。踢球差劲又如何?好像我们这样的国家在奥运会上不拿两块金牌是说不过去的,但每个项目都非要弄点名堂出来,不是自卑又是什么?
其实,相比之下,大约女子足球是没有男子足球来得有看头。这不是歧视女性,而是生理特征造成的。非要把女人搞成象男人一样雄壮而有爆发力,又何苦来着。个人有兴趣爱好,那就去踢。踢不出什么名堂,也没必要捶胸顿足。踢出名堂了,固然值得一喜,但也别当成宝,非要回回都踢出名堂来。
当年的女排,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符号。中华民族积弱已久,忽然能在竞技上傲视群雄,倒也可以唤起民众的自信心和自豪感。现在的中国,已经不再是那个时代,又何必需要那个符号来勉强为之?女足运动员晚景凄凉,的确值得同情和帮助。但我以为取向未必就是“谁来拯救女足”之类。这门竞技运动,在我看来,何必拯救?
至于说,中国男足那么差劲,还培养一群阔佬;而女足曾经辉煌,今天如此凄惨。这两者本就没什么比较的必要。男足的无能却暴富是一个问题,但这是男足自己的问题。红着眼睛在那里不忿,何必!
BSP的困惑在于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商业模式。而基于Blog的一些C2C电子商务(或者SNS),最大的麻烦就是:如何建立商业所必需要的信任度。我的Blog如果从头到尾冠之以It Talks,显然信任度不会超过我用魏武挥这个真名。如果我能附上一两张照片,信任度就更高了。这在人际传播理论中早有诠释,所谓self disclosure(自我披露)是也。自我披露和信任度是成正比的。
假设我现在要贩卖一个我用过的二手手机。有没有人感兴趣是另外一回事,但我以为,恐怕没多少人会认为我拿到钱款以后就会从此消失不见。因为被我骗的一方,实在太容易找到我了。一旦这个事情被揭露出去,我,从此在现实社会中就不要混了。
是故,从BSP的角度,我非常希望看到实名制的出现。韩国的赛我网之发达,可以说借了这个极大的光。
但我从Blog的角度,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因为,一个Blogger,他未必想对自己的言论负什么责任。
我前两天已经说过,早上的南浦大桥是很堵的。其实这句话不对。应该说成:除了深更半夜,南浦大桥是很堵的。我仔细观察过原因。南浦大桥浦西方向有若干个出口。其中,有两个出口,一个名为“中山东一路”,一个名为“中山南一路”。任何一个对上海地形不太熟悉的人,到了这里都要犯晕。犯晕的结果就是踩刹车以留个时间做小小的判断。你踩一脚刹车我踩一脚刹车的结果就是:后面堵到不能动。其实,所谓中山东一路,外滩也。我以为把这个名字改成外滩,会解决很多问题。
好了,我现在这条建议该如何给我们尊贵的交通部门知晓呢?也许我受够了这个堵塞,话语当中会冷嘲热讽,所以我不想实名。我也不想由此被交通部门什么机会得以再次跑来咨询我的建议。于幼军似的风格,我没那个时间。我只是,请注意,只是出个主意罢了。我为什么要实名呢?至于南浦大桥是否拥堵,大家长着眼睛的,都可以看到,何必要我实名来担负这个言论责任?
我发表言论的目的,只是想让别人引起注意而已,我并不想由此而引发太多的所谓责任问题。事实上,Blogger们,太多的,就是这么个心理。
第一次看到这篇网络长文,是在铁血论坛上。我记得那是个半夜,我本来已经打算收拾收拾断网睡觉去了。没想到在铁血论坛上发现了这篇帖子,于是一气就读了下去。当时这篇连载帖子还没有把朱元璋的事情写完,但已经写到老朱快立国了。因此,大约耗费了我差不多快2个小时的时间。铁血论坛上声明这是转贴的,原地址在天涯社区。
于是,我又顺着天涯摸了过去。天涯的人气显然比铁血的旺多了。整篇连载,大量穿插着各类网友的各类评论,看起来十分之吃力。于是,我就有了一个拷贝正文到自己的word中的念头。我记得那时候看《五胡录》也是这么做的。后来借公家的打印机把五胡录全文给打了出来,经常在蹲坑的时候不时温习之。一直到五胡录出书的那一天。
BBS其实是不适合搞连载的,它更适合搞讨论某个问题。搞连载最适合的地方是Blog。当年明月后来跑新浪里开了个blog,我这个惯用rss的人,从此就有了阅读的快感。我订阅了这个blog的种子,当年明月也很固定地在每天上午近中午时分会发布两小段。到底是做公务员的,时间概念把握得很好,当然,也能够把握得很好。
这个连载很有些《五胡录》的影子,也是又一种不那么正统的历史语言来撰写其实是很严谨的历史故事。五胡十六国是中国传统历史教育上的一个空白点,说实话,我对那段历史的了解就是来自于五胡录。明朝呢?别看历史教育以及电视闹剧也不乏明朝的影子,但明朝的史实,据说是经过清人歪曲的。明朝皇帝给人的感觉都是那么昏庸或者残暴,当年明月最好的贡献就是:原来明朝是那么回事。
但话也要说回来,比起火焰塔,当年明月的功底,特指文字功底,就差很多了。我读这篇连载,越读就越觉得明月老兄的才气不足。在最近一段的文字中,我大有看江湖卖艺的感觉。吆喝了半天,还没有进入主题。废话极多。我甚至有感觉,明月是否在学习古龙呢?
据说,明朝那些事,也要出书了。比较起五胡录而言,我是不打算买的。我甚至都有一点厌倦把这些连载逐个拷贝在我的word文档里了。因为,这个长长的连载,读了一遍以后,便再无读一次的兴趣了。
很多人,包括我在内,都认定互联网是自报刊、广播和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而且,这个说法是联合国宣称的,想必不假。这位浙江大学的老教授对此说法提出了质疑,打开了一个新的窗口。
概念之争,本来没什么。说互联网是第四媒体也好,第五媒体也好,也只是个说法。但老教授的这篇文章有两处值得学习:
其一,对某些说法的刨根问底。这是一个必须具备的学术态度:于不疑处有疑。大家都说第四媒体说是联合国的说法,搞得来头很大。但文中向我们揭示了,这个传言究竟是如何产生的。由此我想到,有一个说法,说是周总理过世时,联合国降了半旗。还煞有介事地说,别国问起的时候,联合国秘书长回答:任何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死后没有子女没有财产,我们都降半旗。这个说法我有一阵子也信以为真。坊间传言本来无伤大雅,但如果作为一个学术研究的论点来说,必要的考证还是需要的。老教授的这篇文章给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
更重要的是,说互联网是第四媒体究竟有何实际意义上的不妥之处?有人会以为,说法而已嘛,何必当真。但其实不然。这篇文章用了不少笔墨来阐释为何不可以把互联网当成第四媒体。有理有据,自成一说。我以为,这点更重要。
当今的学术界,弥漫着一种非洋不可的风气,连学术研究人员,似乎不是留过洋就不算是一个优秀的研究人员一样。不写出一篇“洋八股”式的论文就不是论文。这篇文章的作者年纪很大,我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是否留过洋。但这篇文章显然没有任何洋味。至少也没有什么研究方法啦,实证调研啦,但文章在理,就是一篇好论文。
特此推荐。任何一个对网络传播有兴趣的人,我觉得都应该一读。
早上的南浦大桥是非常堵的,我开着车,慢腾腾地跟在一台大巴后。大巴背部那幅巨大的广告始终在我眼前晃荡。左右无事,我开始仔细观察起这个广告来。
这是一本杂志的广告,杂志的名字叫《品位》,用了一个红发的女郎作为模特,穿着我只能用“妖艳”来形容。一件大红的裸露着肩膀的连身衣,尽可能地袒露着胸部。我不知道这也算是品位,但我清晰地知道,从这本杂志的宣传语“职业女性的杂志”来看,恐怕无论如何这算不上职业女性上班时应该穿着的服装。
广告的本意是一种“辅助”信息传播的工具。一份报纸、一本杂志,如果想要不断维持它的传播使命,就必须向读者收取高额的费用。这个费用天然就阻挡了信息的传播而阻碍使命的达成。于是,人类发明了广告这个伟大的工具。借助广告,信息传播的“价格”变得极为便宜。传媒,由此成为了大众传媒;社会,也由此成为了大众社会。
广告在人类历史上的重要性无可否认。然而,正如一切事物都有正反两面一样,广告,也有大能的光明和黑暗。
广告的性质是一种挟持和绑架。用户在“付费”购买一份报纸或者杂志的时候,并没有这个“需要”来购买这里面的广告。传媒企业的用户并不是它的读者。在传媒、广告商和读者三方之间,后者,始终是一个被挟持的谈判砝码。
这一绑架式的商业模式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但它的发展趋势却值得警惕。这个模式会让传媒业在逐步地为广告业所控制,而且,更值得警惕的是,后者有集中化巨头化的趋势。
一个承担人类思想传播职能的组织被商业企业等利益集团所主宰不是一件令人鼓舞的事情。早期的报业奉行记者编辑和广告部严格分开就是为了杜绝这种情形的发生。然而,传媒本身也是一个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这种分隔,显而易见的,只能是官样文章。
另外一个值得警惕的事情是,纯粹以广告为目的的媒体(所谓新媒体)的出现。比如大巴上的广告,比如电梯前的液晶屏。这种传播媒体的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赚钱。19世纪的零售巨头John Wanamaker悲叹道:“我花在广告上的钱有一半被浪费掉了,糟糕的是,我不清楚是哪一半。”如果今天他还活着的话,我很可以和他商榷说:你花在广告上的钱有80%被浪费掉了,而不是50%,老兄!因为人类人口的增长,远远赶不上广告的增长。
广告也在变迁,不断的有人在提出要做细分广告,做精确广告。但广告模式的本质,决定了它必须“广而告之”。google adsense是一个标准的精确广告,但它必须大范围地传播。提高广告的有效性,是根本无法绕过广告投放的广泛性。于是,我们今天这个世界,已经成为了广告的世界。人类的发明,还未染指到睡梦中投放广告。但除了这八小时(或者,六小时),你无时不刻地在经受着广告的攻击。
有人说,现在的广告很多粗制滥造,缺乏够有创意的广告。这只是表面现象。二八法则告诉我们,无论如何,粗制滥造的广告一定是大多数。广告总量的增长,必定带来烂广告的增长。即使是精美的广告,肆意的不加限制地增长,只能在鼓舞这样一个精神:全球化的消费主义,以及随之带来的娱乐至死和童年消逝(Neil Postman的两本书名)。
伟大的思想家、未来学家卡尔马克思说,人类在物质极大丰富之后,将奔向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自由王国。我不怀疑这个推断。但这一点却值得思考:人类在物质极大丰富之中,会发生什么事情?
冯小刚也赶起了第五代导演通行的时髦:古装武打片。中国导演的进步性还是有的,这部电影比《无极》、《十面埋伏》和《英雄》都强一些。但剧中有句台词,却暴露出这一代导演(电影)的通病:剧本还是烂,而且烂到无法提高的地步。
这是一句什么台词呢?就是婉容皇后鞭笞了小青之后的一句话:发配岭南。
夜宴的时代背景是“五代十国”。五代十国都是些割据性质的小国,想北起和契丹接壤,南下可以控制岭南,历史上还真没有这样的五代十国。这一句台词,明显地不符合基本的历史事实,被人嘲笑了一番。
问题并不在这里。如果可以修改的话,这还只是瑕疵,但遗憾的是,以夜宴的故事架构,这个漏洞是注定了的。
夜宴是一个弟弑兄,后弑帝,臣弑主的故事,它需要一个混乱的时代背景做烘托。统一的帝国,不是不能出现这种事情,而是和夜宴的风格完全格格不入。夜宴天然需要一个割据时代。
中国历史上有几个割据时代呢?不是很多。春秋战国算一个,接下来就是三国,然后是五胡乱华和南北朝,之后便是五代十国。大的割据时代就只有这几个。夜宴面对的选择并不多。
夜宴的高潮是:婉容皇后居然想做皇帝!弟弑兄臣弑主的事情是不稀奇的,后弑帝且取而代之,才能和太子无意做皇帝形成强烈对比。记得那位内侍监吗?这位似乎连姓名都没有的角色,在婉容一刀杀了幽州节度使之后,立刻高呼:“女皇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的确够有冲击力。但如此具有冲击力的前提是:故事中的臣民对女皇这个事情虽惊讶但并不反感。
中国是一个父权社会,垂帘听政的事情不是没有过,但历史上的女皇只有一个:武则天。所以,夜宴的时代必须在唐以后。武则天做女皇可谓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哪里是一刀杀了一个节度使就可以做成的。武则天在前,方能为剧情的合理性做到良好的铺垫。而有唐以后,乱世只有一个:五代十国。
更何况,宋朝理学发达,女人缠小脚是从宋朝开始的。前有大唐,后有大宋,夜宴为了完成后弑帝这样一个剧情,只好局限在五代十国之中。
那么,看来不得不让这个国家居于南方了。别和契丹接壤了,这样发配岭南也不是不可以。但和契丹接壤的目的在于完成这样一个场景:幽州节度使带兵从雪地里跃起,救下了被羽林卫围困的太子。太子一袭白衣,羽林卫黑盔黑甲,我们的救兵,为了达到视觉上的统一,必须穿着白衣。而只有从雪地里跃起,才能完成这个白衣救兵的光荣任务。和契丹接壤,也是逼不得已的事情。
最后只有一个选择了,别发配岭南了,发配中原某个地方如何?这显然会误导观众。冯小刚并不想高估观众的历史地理知识。忽然从电影里冒出一个大多数人都不太知道的名词来,是挺奇怪的。这不符合电影作为一个大众文化的要求。只有岭南,会让人立刻感觉到:哇,好遥远!而夜宴,要的就是这个感觉。
于是乎,这句有着极大漏洞的台词被注定了。这个剧本面对着一个无法修复的破绽,没有提高的余地。
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故事的确不少。但中国传统历来重史,历史上各种史书连绵不绝。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就是靠这些严谨的史书传承下来,而非西方的神话民谣。面对这样一个情境,奉劝中国的导演们,要不就放下架子,吹点历史上的小故事,要谈历史上的大架构,自己凭空编写故事是不行的。
在上一篇中我提到,web2.0的专业性体现在“时间”这个概念上。不可否认的是,对于任何一家公司(包括非网络公司),时间都是很重要的。百年老店自然就比较专业一点。然而,web2.0的这个专业性,却比较特殊。它不是基于员工辛勤劳作的积累,这给一种商业行为带来了巨大的机会,那就是:
收购。
雅虎是web2.0的收购专业户,goolge虽然比不上雅虎,但从1亿美金收购blogger到16亿美金收购youtube,出手之阔绰一时无两。对于一起并购案来说,巨额的资金投入,只是开始。并购的关键点在于企业文化的融合。太多的商业并购案,由于双方企业的员工彼此不能认同而导致失败。aol并购时代华纳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然而,web2.0不存在这个问题。一方面,web2.0的企业通常都比较小,员工不多。另外一方面,web2.0企业的文化貌似非常突出,实际上却不堪一击。因为web2.0的专业性不是体现在员工身上,而是体现在用户身上。天下的用户都是薄情寡义的,他才不会管你是a员工做出来的还是b员工造就的。一个自己编辑内容的ICP可能由于大量的编辑或者主要编辑的离职导致内容大失水准而造成用户流失,但一个靠用户贡献内容的web2.0网站,走了90%的员工,也毫无关系。
所以,刘韧曾经说:活的网站,全体员工可以集体休假一星期。而访问量不减。话虽然极端了点,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web2.0,员工真得已经没有过去那么重要。(这里,我不得不想起这样一个事件:国内一个做SNS做得挺有名望的网站,在完成了初期的技术架构后,大批裁撤技术人员。商业就是那么得不人道。)
对于一个传统企业或者web1.0网站而言,收购是一件极具风险的事情。如果文化无法达到兼容并包,那么,被收购方的员工将大批出走。而web2.0,就是那么可悲:即使积累了十数年,员工走光了,都无碍于这个网站的继续“专业”。甚至可以这么说:只要帐户到钱,并购便已然完成。
是故,中国的自己制造和老美的频繁并购,都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对于中国web2.0而言,其积累还未到“专业”的程度,门户自己动手参与积累,很容易理解。更何况,中国的门户中心化态势非常之严重。对于国外web2.0而言,有些网站,例如youtube,积累巨大,动手收购,只要有钱,无需考虑太多。
顺便说一句,英文网站的积累时间会比中文网站来得短。毕竟,在网络上,使用英文的人比使用中文的,多得多。这一点,同样也能辅助解释下面这个让人有点眼红和发酸的现象:并购,通常是对英文网站的。中文web2.0,似乎只能吸纳vc。
其实是个人都无法免俗,除非是圣人,或者傻子。辛辛苦苦在那里码字写Blog,当然很希望知道自己在Blog圈里的位置。这和曾经有过的“品网系统”不同,后者更倾向于借助这个网站排名来制造一些商业机会,而Blog排名,大抵就是Blogger们的一些虚荣罢了。
我Blog侧边栏的下方有一个“部落格观察”,这就是一个台湾人制作的Blog排名体系。本人这个Blog现在居于400多位的名次。这个排名体系和很多Blog排名体系(比如一个号称Blog Juice Calculator的排名体系,比如一种可以估算你Blog值多少美金的评估体系)相仿,大多都是以反向链接做为重要指标之一(其实,alexa对我这种二级域名没有意义)。别人对我的链接越多,我的Blog排名就越高。
其实这种系统的弱点是很大的。我可以每天注册10个blog,对我这个主blog进行反向链接。只要够有耐心,估计不出三个月,我的排名会非常靠前。不过,这似乎就有点无聊了。人是可以虚荣的,但恐怕“不可以虚荣到这个地步”罢!
这些只是题外话。比较有趣的且令我引发思考的是:如果我的Blog打算搬迁怎么办?比如说,把ittalks.blogbus.com改成ittalks.vox.com(事实上,这个blog是存在的)如何?我的排名呢?估计不再是400多名了,而是4000多名,或者,40000多?
我这个人当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除了继续老了一些。使用一些技术手段,我在bus的blog上所有的文字都可以完整地不无遗漏地搬迁到vox上去。我的rss订阅用户也可以借有feedsky或者feedburner继续访问我的blog,但ittalks做为一个blog,从此在blog界内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我可以搬迁我的内容,但我永远无法搬迁我的反向链接。搬迁我的Blog,我必须付出这个代价:丧失排名。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Blog因为别人对我的链接而存在。人,是一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当所有的社会关系被断绝,这个人将不再是原来那个人。数字世界中的blog,亦如是。
顺便说一句,似乎BSP搞一个Blog排名系统且搞得不错的话,将有助于巩固自己的Blog用户?
及:wiki似乎又能访问了,这也是一个典型的用户贡献内容的技术空壳。不过,我怎么找不到中文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