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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商务周刊》,发表了一篇题为“尚福林三年定江山”的长文,对这位现任中国证监会主席三年来的功绩大加肯定,不乏溢美之词。
我从事过证券行业,做过一阵子证券经纪业务,此前一轮熊市,可谓是三伏天喝凉水,滴滴记心头。从2245点高峰,中国股市腰斩大半,市场上哀鸿遍野,惨不忍睹。这当口,这位前农行官员临危受命,出任证监会主席,这一据说是中国最难当的正部级职位。
尚福林老兄的确没什么太深的背景,既非海龟,也非高干。看看今天已经摸上1800点的股市,尚主席的确够得上中国历任“最出色的证监会主席”这一断语。此言的确不虚。最难的骨头“股改”在他手里已经完成得七七八八,最刁的老大难“券商”在他手里也整治得有模有样。这个农业金融家看来是有两把刷子。
不过,如果对当时还有所记忆的话,就知道尚福临上台之初,媒体是如何得口诛笔伐了。
中国的舆论是有些怪异的。有很多轻易碰不得的禁区。但证券这个领域是个例外(足球貌似又是个例外)。只要你有本事,而且绝非造谣,大可以在公开媒体上指着主席鼻子开骂。比如说“水皮”这个人,就是骂监管当局出名的;另外还有一个人叫叶檀,甚至公开宣称“炮轰证监会”为己任。大抵是市场实在太惨了,一般投资者亏损50%不是什么新闻,所以骂也就骂骂,钱没了总得给出气罢。
对尚主席当年骂得最凶的是什么呢?是说他不干活。上任一年,几乎没有说过什么话,办过什么事。干什么去了呢?调研也。我清晰地记得当初是怎么痛骂这位主席“无为而治”的。放今天了,倒好,原来这叫“治大国如烹小鲜”。
从来是成王败寇。伤疤嘛,好了干吗还要记得疼?
YOYO对于我推荐的“再质疑‘第四媒介说’”有点质疑,质疑文字如下:
首先,作者把媒介和媒体混为一谈;其次,我想问如果网络不是第四媒体,那为什么有些网站在紧锣密鼓的申请记者证呢;当然网络的确不是象电视拉广播拉报纸类的媒体,但是当网络称为媒体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也许我们本来对媒体的定义就需要更改呢?网络是环境?
关于媒介和媒体,英文里一个词:media。原文作者本意就是质疑the forth media。我觉得大约把全文里的媒介统统换成媒体,也无不妥之处。其实原作者相当小心,在文中只出现过一次媒体的字样:会议强调要完善这个网站,并充分发挥这种新兴媒体的作用。其它地方,统统一概称为媒介。
从实际应用来看,在中文语境中,媒介更多较之以媒体来得宽泛一些。比如我们可以说空气是人和人语音传播的一种媒介,这种说法更多地侧重于介质。而大众媒体,则比较微观化,指的是某种特定的媒体形式。我们通常把人民日报视为一个大众媒体。但似乎不会说:人民日报是一个大众媒介。这样说,十分之拗口。从量词使用上来看,也有这种倾向:大众媒介用“种”,大众媒体用“个”。
总的说来,我不认为作者在媒介和媒体上混为一谈。因为从头到尾,他并没有涉及到是大众媒介但不是大众媒体的东西。还是那句话,在那篇文章中,任何一个地方,进行媒介和媒体的互换,都是成立的。
但大众媒介、大众媒体的确是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哪怕它们的英文名字都是mass media。这种细微的差异,我一直有所感觉,但始终无法用语言来表示。我的浸会同学中,有一个吉霄雯同学,学习成绩甚好。在网上切磋讨论后,我有了一些新的心得,与阅者一起分享。
在英文当中,还有一个词,Legitimacy。这个词十分之古怪,很难翻译。从字面解释看,叫合法性。但这个合法性并非中文语境中的合法性之意。我也不晓得如何翻译为好。我的老师把它译成认受性。因为这位老教授是台湾人,这个“认受性”我看着十分别扭,怀疑是来自台湾的称谓。我自以为还是“认同性”比较好。也就是说,一个大众媒体,是需要legitimacy的:据有广泛认同的,才是大众媒体。这种认同可能来自官方授权、合法成立或者就是简单的大多数民众认可。而作为一种大众媒介,貌似不必。
大众媒介及大众媒体在legitmacy上出现了差异。举个例子。比如说blog。这个玩意儿无论如何都可以视其为一种大众媒介。这么多人在用和在读的一种介质。但我觉得不能算是什么大众媒体。blog?blog是什么?It Talks是一个blog,但It Talks的legitimacy远远没有达到作为一个大众媒体的程度。BlogBus?BlogBus只是一个Blog的托管服务商,算哪门子大众媒体呢?
有点纯粹学术意义上的咬文嚼字了,不爱看的人,切勿责怪。包涵则个。
至于网络媒体申请记者证什么的,不知道yoyo同学从何处得知?中国网站,除了三大门户,只有传统媒体的衍生网站才具备新闻发布权(门户也只有转载权)。一般的网站,想申请记者证?门都没有啊!
说句实话,我个人相当讨厌这家报纸的文风。以“华泰证券谋求上市目标不变 暂无资金紧张之忧”这篇文章为例,举出我最讨厌的两点:
其一,“××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这是这家报社的标准起头语,通常出没于第一段或者第二段。就好像我说话,动辄就把“魏武挥”三个字挂在嘴边一样。一般人写写也无所谓,但好歹算是“中国有影响力的财经商业报纸”,这种不断提醒对方:这是俺们报社做的新闻,未免小家子气。与这份评价:“《第一财经日报》追求现代、大气、国际化、注重细节的版面效果,”完全不符。
其二,知情人士。这是这家报社惯用的一个招术。特别是在一些报社意图获取眼球而制作耸然的标题之时。一次两次也无所谓,毕竟消息提供人士不一定会愿意提供什么姓名。但用多了,就显得老套和心虚。老是这么知情人士、消息内幕人士的,关键点又来这么一句“记者昨日多次致电华泰证券总裁办,得到的答复均是办公室负责人在开会。”,也活该被人告。
做娱乐是可以这么玩的,搞财经,“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然后再“动辄盖上本人大印”的,这么玩下去,我第一不喜欢,第二也不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