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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包括我在内,都认定互联网是自报刊、广播和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而且,这个说法是联合国宣称的,想必不假。这位浙江大学的老教授对此说法提出了质疑,打开了一个新的窗口。
概念之争,本来没什么。说互联网是第四媒体也好,第五媒体也好,也只是个说法。但老教授的这篇文章有两处值得学习:
其一,对某些说法的刨根问底。这是一个必须具备的学术态度:于不疑处有疑。大家都说第四媒体说是联合国的说法,搞得来头很大。但文中向我们揭示了,这个传言究竟是如何产生的。由此我想到,有一个说法,说是周总理过世时,联合国降了半旗。还煞有介事地说,别国问起的时候,联合国秘书长回答:任何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死后没有子女没有财产,我们都降半旗。这个说法我有一阵子也信以为真。坊间传言本来无伤大雅,但如果作为一个学术研究的论点来说,必要的考证还是需要的。老教授的这篇文章给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
更重要的是,说互联网是第四媒体究竟有何实际意义上的不妥之处?有人会以为,说法而已嘛,何必当真。但其实不然。这篇文章用了不少笔墨来阐释为何不可以把互联网当成第四媒体。有理有据,自成一说。我以为,这点更重要。
当今的学术界,弥漫着一种非洋不可的风气,连学术研究人员,似乎不是留过洋就不算是一个优秀的研究人员一样。不写出一篇“洋八股”式的论文就不是论文。这篇文章的作者年纪很大,我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是否留过洋。但这篇文章显然没有任何洋味。至少也没有什么研究方法啦,实证调研啦,但文章在理,就是一篇好论文。
特此推荐。任何一个对网络传播有兴趣的人,我觉得都应该一读。
新浪一个很出名的观点就是:新浪没观点。新浪一直在向“新闻超市”这样一个模式努力。搜狐同样也有过一个出名的观点:搜狐有观点。以曾经的“搜狐视线”为代表,搜狐内部发起过一场beat sina的运动。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搜狐的有观点败在了新浪的没观点的观点之下。
陈彤认为的“门户维持第一比占领第一容易”的理论是建立在“必须没观点”这个基础上的。对于网民来说,一个新闻超市就足够了。新浪在网络拓展上并没有起个大早,但起个大早的传统媒体们,由于没有办法做到“没观点”,以至于新浪占领了先机。三大门户,搜狐一开始弄的是搜索,网易一开始搞的是社区,新浪当然胜出。在今天的网络生态中,新浪无论从财务数据上,还是事实上的影响力上,说它是虚幻的第一是没有意义的。
事实上,今天的中国网络业态,再弄一个门户是不可能的。FM365曾经努力过,脉搏网也曾经试图过,统统是失败的案例。因为在“必须没观点”的前提下,搞新闻超市是不可能有未来的。而这个必须没观点,便是我们的法律:网站未经许可,不得刊载新闻。从这个角度出发,陈彤的睿智可见一斑。
FM365的吕彤(不好意思,又是一个彤)并非没有预料到新闻超市的出路狭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于是当年这个网站一度和上百名名人签订过特约评论员的协议,试图从“评论”的角度,击溃新浪的防线。这个策略我以为并没有错,甚至可以说很到位,但惜乎生不逢时,网络寒冬的迅速降临将FM365击了个粉碎。
当我们再度面临一个春天的时候,Blog,这个事物进入了业态的视线中。方兴东企图用Blog的方式来超越新浪,不是一个不可完成的理想,和吕彤当年的想法如出一辙,一脉相承。但这个理想对于博客中国委实过于沉重了。搜狐却有这个能力。张朝阳一直耿耿于怀于新浪新闻的压制,却并没有发现Blog所带来的机会。于是,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张氏绝对不是一个优秀的商人,他缺乏敏感度。当新浪树起名人博客的大旗后,对于张氏而言,又晚上了一大步。门户不过是一头打了个盹的狮子,这个张氏言论与其说是对web2.0的恐吓,不如说是对痛失商机的自我安慰罢了。
但无论如何,Blog的加入,对于门户和新闻超市而言,的确能够彻底颠覆“仅仅海量和迅速”的模式。从制度上说,已经很难对Blog进行类似“不得登载新闻”的管制。从言论上说,Blogger们大多没有受过所谓的“新闻专业训练”,各种奇谈怪论,五花八门。从技术上说,Blog的文字不同于昔年的个人主页,可以直接进入新闻数据库而被各种频道调用。
一切,都已水到渠成。
说句实话,我至今对于Blog的商业模式并非清晰到了然于胸的地步。但我对于Blog在网络业态中的意义,却是非常知晓。就中国互联网而言,Blog,一场颠覆式的革命,这句话,并不为过。
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已经到了10%的渗透率了,也就是说,每10个中国人中,就有1个是网民。三大应用:阅读新闻、收发邮件和即时通讯已成为主流。于是,就有人认为,如今的这个虚拟世界,已经和现实世界不再有什么区别了。
事实上,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并非少数。不同的人,抱有不同的目的,站在不同的立场,宣称这个观点。从行政管理上而言,既然虚拟和现实差不多,现实世界有警察,那么,虚拟世界也应该有网络警察。现实世界有专门受雇鼓吹某些思想理念的“记者”,那么,虚拟世界也应该有网络宣传员。总而言之,是这样一个三段论:现实世界有各种各样的形态,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几乎一样,那么,虚拟世界就应该将现实世界中所有的状态“复制”过去。
然而,虚拟世界的的确确是另外一个世界。如果硬要说它是现实世界的话,那么,它也应该是另外一种现实世界。这个虚拟世界的基石,和现实世界实在太不一样。如果将互联网视为人类文明的重大进步的话,那么将现实世界已经存在的一切复制过去,只会是人类文明的倒退,而非进步。
从具体事例讲,只说一个事实,那就是基于计算机的沟通(cmc,computer-mediaed-communication)和我们日常的沟通(ftf,face-to-face communication)已经有了太多的不同。有专门的学者人士研究过这个问题,经过大量的实证,得出cmc与ftf是不同的这样一个结论。我不想引用这些实证,很简单的,我的msn经常会有陌生人加我,并且说一句:hi,我看了你的blog,不错。在现实中,是不可想像的:hi,我看了你的书,不错。所以我在这条大马路上给你打个招呼。
这只是个一些具体事例。我们还是要从最根本的基石上着手分析,人类5000年来最大的进步:互联网,究竟和我们的现实有何不同之处。我郑重推荐Lawrence Lessig的“思想的未来”。这本书,从内容层、代码层和物理层,这三大层面上,告诉了我们,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本质区别。
Lessig是相当有名的网络法律专家,被誉为“互联网的保护神”。他的端对端思想,让我大开眼界,也茅塞顿开。虚拟和现实的本质区别便在于:思想的传播上。
而思想,恰恰是人类文明最重要的基石。套用一句有名的广告语:人类如果没有“思想”,世界将会怎样?